偶像,
在各行各業、各個領域都有。
偶像的存在與形成是很自然的,
在社會中是必要的,
也是讓每個平凡人的心裡充滿不平凡夢想的重要元素之ㄧ。
偶像引領風潮,
偶像帶動新觀念、新思維,
引燃多少顆原本冷卻的心,
更多的人則是不知不覺中,
被偶像牽引到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上。
偶像享有光環與掌聲,
無形中也被賦予更多的社會責任。
關懷流浪動物領域裡,
也不可避免的出現偶像,
無論是出於他們意外或是預設,
總之,
動保界的一些前輩們,
曾經都是引領我一步一步、放膽走進這領域的偶像級明星。
這大約是四五年前的事情了........
世事無常一樣印證在動保界的紛擾與沉澱之中,
終於,
我的偶像們漸漸的因種種原因,
逐一淡出了這個圈子,
只專心做個普通的愛狗愛貓人。
雖然覺得可惜,
但我總是想,
他們或許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了,
自當退出江湖,
享受平凡的家庭生活。
雖是「哲人日已遠」,
但是「典型在夙昔」,
光是他們曾譜寫過的動人故事、
他們曾啟迪我們的重要觀念與做法,
就足以影響現在和以後多少的民眾啊!
我默默微笑祝福偶像們的離去。
又過了這幾年,
我無意中發現,
這些偶像各自做了令我詫異的行為,
接二連三地,
偶像真實的在我眼前幻滅、破碎。
甲偶像把時日無多的家中老狗棄於醫院不顧。
乙偶像強烈指責專幫收容所送養純種犬的義工,
卻自己一邊送養狗,
一邊積極向其他義工認養年輕特定品種狗,
也跟普通認養人一樣的幾天後嫌棄狗不乖退了狗。
丙偶像在臨盆前,已把飼養多年的貓狗全數送人了。
丁偶像不再繼續當義工之後,從事的居然是貓狗的繁殖販賣業,
而且品質並未見得比報導中所言的惡劣業者好。
到底是偶像們變心了?
還是我根本打從一開始就誤解了這些偶像?
對同伴動物要打破純種迷思,
要多疼惜最不受注意但數量最龐大的落難族群米克斯貓狗,
要認養代替購買、停止純種繁殖悲劇.............................
原來,
這些事情是別人要做的,
偶像自己可以有千百種理由做不到,
甚至是反其道而行?
對同伴動物的不離不棄,
照顧至最後一刻,
當年是他們口中大聲疾呼的箴言,
曾幾何時,
那只是一句華麗的口號?
偶像也是人,
偶像可以做任何他們自己真正想要的選擇,
我無權置喙。
只是,
當我知道原來當初教化了我們許多目前仍屬重要觀念的這些偶像,
最終還是做了當初大聲疾呼不該的事情時,
我迷惑了,
我灰心了~~~~~~~~
迷惑的是,
我奉為圭臬的這些基本教義,
是否根本就是強人所難、不通人性?
因為連偶像級前輩都做不到啊!
灰心的是,
偶像尚且與普羅大眾有類似的棄養理由,
我還能奢望台灣有多少可以信賴的認養人口?
我還能奢望誰去做到不離不棄這四個字?
============================================================
後記:
請不要問我文中的偶像是指誰,
這篇只是我自己心有所感的嘮叨之文,
不代表必然正確的是非價值觀,
更不打算對誰做任何批判。
也請勿自行對號入座,
以免心有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