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


在各行各業、各個領域都有。


 


偶像的存在與形成是很自然的,


在社會中是必要的,


也是讓每個平凡人的心裡充滿不平凡夢想的重要元素之ㄧ。


 


偶像引領風潮,


偶像帶動新觀念、新思維,


引燃多少顆原本冷卻的心,


更多的人則是不知不覺中,


被偶像牽引到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上。


 


偶像享有光環與掌聲,


無形中也被賦予更多的社會責任。


 


關懷流浪動物領域裡,


也不可避免的出現偶像,


無論是出於他們意外或是預設,


總之,


動保界的一些前輩們,


曾經都是引領我一步一步、放膽走進這領域的偶像級明星。


這大約是四五年前的事情了........


 


世事無常一樣印證在動保界的紛擾與沉澱之中,


終於,


我的偶像們漸漸的因種種原因,


逐一淡出了這個圈子,


只專心做個普通的愛狗愛貓人。


 


雖然覺得可惜,


但我總是想,


他們或許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了,


自當退出江湖,


享受平凡的家庭生活。


雖是哲人日已遠


但是典型在夙昔


光是他們曾譜寫過的動人故事、


他們曾啟迪我們的重要觀念與做法,


就足以影響現在和以後多少的民眾啊!


 


我默默微笑祝福偶像們的離去。


 


又過了這幾年,


我無意中發現,


這些偶像各自做了令我詫異的行為,


接二連三地,


偶像真實的在我眼前幻滅、破碎。


 


甲偶像把時日無多的家中老狗棄於醫院不顧。


 


乙偶像強烈指責專幫收容所送養純種犬的義工,


卻自己一邊送養狗,


一邊積極向其他義工認養年輕特定品種狗,


也跟普通認養人一樣的幾天後嫌棄狗不乖退了狗。


 


丙偶像在臨盆前,已把飼養多年的貓狗全數送人了。


 


丁偶像不再繼續當義工之後,從事的居然是貓狗的繁殖販賣業,


而且品質並未見得比報導中所言的惡劣業者好。


 


到底是偶像們變心了?


還是我根本打從一開始就誤解了這些偶像?


 


對同伴動物要打破純種迷思,


要多疼惜最不受注意但數量最龐大的落難族群米克斯貓狗,


要認養代替購買、停止純種繁殖悲劇.............................


原來,


這些事情是別人要做的,


偶像自己可以有千百種理由做不到,


甚至是反其道而行?


 


 


對同伴動物的不離不棄,


照顧至最後一刻,


當年是他們口中大聲疾呼的箴言,


曾幾何時,


那只是一句華麗的口號?


 


偶像也是人,


偶像可以做任何他們自己真正想要的選擇,


我無權置喙。


只是,


當我知道原來當初教化了我們許多目前仍屬重要觀念的這些偶像,


最終還是做了當初大聲疾呼不該的事情時,


我迷惑了,


我灰心了~~~~~~~~


 


迷惑的是,


我奉為圭臬的這些基本教義,


是否根本就是強人所難、不通人性?


因為連偶像級前輩都做不到啊!


 


灰心的是,


偶像尚且與普羅大眾有類似的棄養理由,


我還能奢望台灣有多少可以信賴的認養人口?


我還能奢望誰去做到不離不棄這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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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請不要問我文中的偶像是指誰,


這篇只是我自己心有所感的嘮叨之文,


不代表必然正確的是非價值觀,


更不打算對誰做任何批判。


也請勿自行對號入座,


以免心有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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